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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委任校董校委用人唯才 院校自主须遵条例

2015-10-21 08:25 作者:顾宝军

  图: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特区政府委任大学校董或校委会成员,是根据“用人唯才”原则/大公报记者何嘉骏摄

  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据:大公网10月21日讯(记者陈璁)继港大副校长任命风波后,学生无理抵制行政长官任命校委会或校董会成员、提出废除由行政长官出任校监等惯例的歪风,蔓延至岭南大学、中文大学等其他大专院校。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表示,特区政府委任大学校董或校委会成员,是根据“用人唯才”原则,而行政长官作为特区首长,有权力及责任监察政府资助大学的运作。他特别强调,政府非常重视院校自主,但该“自主”必须按院校条例所规定的权力履行。

  港大校委会主席梁智鸿任期下月六日届满,中大校董会主席郑海泉则将于本周五离任,两个职位的接任人选目前仍待公布。梁振英昨早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表示,政府委任大学校委会、校董会主席或成员,与委任其他委员会的成员一样,一直本着“用人唯才”的原则。

  重视院校自主须遵条例

  梁振英强调,特区政府对所有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和院校具有责任,而行政长官作为政府的首长,不是只有权力,同时亦有责任,包括教资会拨款、教资会监察大学的表现,以至院校申请正名为大学等。他说:“我们非常重视大学的自主,但这个自主必须根据各间院校成立时,它们的条例里面所规定各个方面的权力来履行。”

  至于有部分大学学生会提出修改校董会、校委会组成架构、废除行政长官担任校监制度等所谓要求,甚至以示威、围堵的方式施压,梁振英指出,任何院校皆有各自的条例,在现行条例未作出修改前,各方都必须遵守其中的条款。

  此外,对于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上周在立法会就食水含铅事件发言时指,“官到无求胆自大”,官员被迫饮“铅水”是屈辱,梁振英昨日再次表示同意。他又称,特区自发现食水含铅事件后,马上采取应对措施,“希望社会上能够一起将它解决好”,并重申有关部门已向受影响屋邨居民提供樽装水和铺设新喉管,又向行动不便的住户送上樽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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