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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出庭迟大到 官斥黄之锋阻好多人时间

2016-03-05 08:07 作者:顾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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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由左至右)涉嫌于前年在政府总部公民广场参与非法集会,并且非法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三人分别被控四项罪名”/资料图片

  大公网3月5日讯(记者 邓 滔)前年九月学生冲击公民广场,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新旧秘书长罗冠聪及周永康分别被控“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及“参与非法集会”罪,共四项罪名。他们于本周四被裁定表证成立,案件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法庭原定于九时半开始审理案件,但被告之一黄之锋迟到25分钟,被裁判官直斥“阻咗好多人时间”。三名被告完成作供,案件押后至5月13日作结案陈词。

  双方律师及大批旁听人士,昨日九时半已在庭内等候,但黄之锋未有踪影,故法庭迟迟未开庭。至九时五十五分,黄终现身法庭,解释因交通问题才迟到。裁判官闻言提醒他,“每一个做重要事情的人都知道要预早时间”,又直斥他“阻咗好多人时间”,希望他严正处理事件,防止再有类似事件发生。

  控方继续盘问罗冠聪,指出他在呼吁市民进入公民广场前,已得悉警方出示红旗;有朋友(集会人士)中胡椒喷雾及受伤等,故他理应推测到正冲入广场的集会人士,受到警方或保安人员阻止,并知道冲击过程中会涉及暴力,惟他坚持呼吁市民进驻公民广场,因此控方质疑他当晚罔顾在场人士安全。罗闻言表示不同意,辩称当时不知道有关阻力是否由警方或保安人员发出,反指是警方的责任去考虑公众人士的安全。控方续指,罗冠聪当日曾呼吁更多人士到公民广场集会,声称要以十名公众人士包围一名警员的方法,反包围警方。控方直指,他的行为正是煽惑他人在政总外参与非法集结,但罗不认同。

  至于周永康在自辩时称,事发前曾开会讨论以尾随持证人士的方法进入公民广场,其后发现有人爬栏进入,故改变主意一同攀爬。而他进入广场后,曾搬开铁马,并坐在旗杆下。

  周永康受盘问十问九不知

  周接受控方盘问时则十问九不知,被控方质疑他逃避问题,但周不同意。

  黄之锋被控“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及“参与非法集会”共两项罪名;周永康及罗冠聪则分别被控“参与非法集会”罪及“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案情指,三名被告涉嫌于2014年9月26日至9月27日,在政府总部公民广场参与非法集会,并且非法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作出扰乱秩序行为、侮辱性或挑拨性行为,意图破坏及激使其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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