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尧法庭拍照称无意 司法机构交警方跟进
2016-04-29 08:16 作者:顾宝军
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4月29日讯(记者朱晋科、陈卓康)前律师会会长何君尧昨日凌晨在个人社交网站上载一张早前在法庭前拍摄的照片,本土民主前线及社民连黄浩铭声称,何君尧的行为属藐视法庭,并向警方报案。何君尧反驳说,有关照片并没有构成违法成份,他亦无意违法。司法机构回应指出,法庭外的公众等候区只在特别许可情况下才可拍照,已将事件转交警方跟进。
何君尧发表声明说,有关相片是纯粹抒发一些感想,绝无任何恶意或对法庭不敬的含义。他认为部分人士的恶意批评,指摘他犯法、藐视法庭,实在不必要,对此深感遗憾。何君尧指出,《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七条所针对的不恰当行为,是指对在法庭内的审讯程序构成干扰,有关照片根本没有任何不恰当之处。
何君尧又提到,在过去30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中,每逢新的律师或大律师宣誓就职后,都会与家人及友好在庭外拍照留念,所站位置与他无异,而法庭方面亦从没有过问或阻止。另外律师会或法院在大楼内所举办的讲座或颁奖典礼,他亦曾多次参与和拍照留念,性质相同,对法庭并无贬低或藐视成份。
司法机构回应指,法庭外的公众等候区只在特别许可情况下才可拍照,已将事件转交警方跟进。警方发言人指,中区警署昨日下午约6时35分接获一名女职员报案,指怀疑有人在位于中区金钟道的法院内拍照,案件列“求警协助”,交中区警署人员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