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称零售业“射单”或犯法
2016-05-16 08:13 作者:1

图:欧阳黄美芳(左二)、郑伟雄(右一)讲解防贪培训教材
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5月16日讯零售业固有的行规,例如“射单”(即未得公司批准下把交易转到其他代理公司)、私下为熟客留起最新款货品并以高价售出,原来可能已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首度推出零售业防贪培训教材,冀藉此传递正确防贪观念。
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助理处长欧阳黄美芳称,最近五年接获零售业的贪污投诉个案,平均每年有约20至30宗,占每年投资个案总数不足1%。虽然投诉数字零星,但零售业对香港整体经济举足轻重,行业运作若贪污情况盛行,足以破坏本港“购物天堂”的美誉。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未经雇主许可、索取或接受任何人士的利益,作为其作出与雇主业务有关行为的报酬或诱因,即触犯贪污罪。廉政公署与资历架构秘书处合作推出零售业防贪培训教材,以六出短剧,向零售业界约190万名从业员,揭示业界运作中常见的贪污陷阱。
香港零售管理协会主席郑伟雄称,教材有助让从业员、管理层及营运者厘清“行规”与“行贿”之间的分别,提供的防贪建议措施则有助打击业内的潜在贪污风险,并提高业界警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