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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港本土八:核心价值须扞卫 破坏法治理难容

2016-06-15 08:04 作者:1

  旁白:自“占中”开始,部分人煽动公众进行所谓“公民抗命”,甚至声称不守法者只要接受法庭裁判就不会损害法治。强仔当年忙于学业,并没有参与“占中”,但他对于“公民抗命”是否违法的问题始终很疑惑。李太告诉儿子,这些破坏守法精神的事,以及扭曲法治精神的言论正蚕食社会的守法意识。李太认为,法治是香港最值得珍视的价值,也是香港其他核心价值的基础,大家必须一同扞卫法治。

  人权自由民主的根基

  强仔:妈妈,基本法起草的时候我还没出世,基本法中间都没有我们年轻人的意见。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了,有人提出重写基本法也很合理啊。

  李太:强仔,基本法是不可以随便改的。你要知道,“一国两制”条件下,香港的法治和普通法特色得到了真正的重视和维护。中央在1983年初确定的解决香港问题的十二条基本方针政策中就指出,“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法令、条例基本不变”。1990年颁布的香港基本法全面贯彻这一基本方针政策,赋予香港最大的法律自治权,体现了中央对港人的信任和对香港法治的信心,是香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

  回归后,法治原则继续得到坚持和遵循。立法机关根据基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构依法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所有这些,对于保障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香港社会的繁荣和稳定,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最近两三年来,香港的法治状况出现了一些倒退,前景令人担忧。比如部分议员滥用立法会议事规则阻碍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甚至将庄严的议事堂变成粗口及暴力骚的表演场,公开鼓动市民搞激进违法所谓的“街头抗争”。极少数市民以自我为中心,不尊重他人的权利,为了达到自己心中所谓的“公义”,轻易放弃香港社会一向引以为傲的理性、和平和守法的表达方式,还扬言不惜采取任何可行的手段。一些传媒在报道手法上对激进违法行为姑息纵容,还积极为其找寻各种藉口和理由,甚至对公正执法的警察和公正司法的法官的人格进行侮辱。

  “占中”打开潘多拉之盒

  强仔:但因为有很多不公义的事发生,传统的游行、示威都没有用,所以才有人要“公民抗命”啊。

  李太:从“占中”开始就有人鼓吹“公民抗命”,这是对香港法治的极大伤害。“占中”可以说是香港法治的分水岭。法律学者公然发动市民故意违法,霸占主要街道长达79天;法庭颁下禁制令,执达吏到场执法,还有议员带头违抗。到今天,“占中”已经结束一年半,煽动发起“占中”者或者参与者没有人为这一重大的违法犯罪事件付出应有代价。没有人为此坐牢,违法犯罪者不仅逍遥法外,而且还可策划更多更大的违法犯罪,还可以参选立法会。

  我觉得,现在法治这根弦在市民心中大大放松。一些法律界人士颠倒黑白,不顾专业操守,带头藐视法庭,鼓动市民不必自觉遵守法院的确定判决,甚至带头违法。这些现象,客观上助长了激进违法人士的歪风邪气,打击了警队依法维护社会安宁的士气和干劲,同时也扭曲了广大市民对法治的认知,对年轻人更是产生了恶劣的影响─违法者不再以违法为耻,违法反而是一条可以让自己迅速成名的捷径。

  法治不存香港危矣

  强仔:在街头掟砖、冲击一定违法了,但是基本法都话保障言论自由啦,“港独”、“自决”讲下都违法?

  李太:强仔,“港独”、“自决”这些言论明显违反“一国两制”原则,明显不符合香港长远利益。其实,香港现行法例“白纸黑字”订明了发表煽动分裂国家言论可以入罪的规定。但是最近有激进年轻人为“港独”、“自决”成立组织的时候,部分舆论和专业人士竟然以香港还没有进行国家安全立法为由,声称不能对“港独”极端分子提起刑事检控。这明显是误导公众。

  法治是确保香港社会繁荣发展和人们幸福生活的前提和基础,但绝对不是从来就有,也不是永远不会失去。如果不坚决扞卫法治,不对危害法治的言行说不,那么,就像“占中”期间街边违法停靠的车辆突然增多一样,法治就会在不经意间被慢慢蚕食。空气是珍贵的,但如果我们只有等到了空气稀薄、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其珍贵,那时候就来不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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