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港澳台 > 港澳动态 > 正文

冯敬恩案九月中预审 李国章或以证人身份作供

2016-07-23 08:31 作者:1

图:李国章在冲击当日一度被学生包围/资料图片

  大公网7月23日讯(记者邓滔)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涉嫌于今年一月底,在港大沙宣道校园冲击校委会会议,被控“刑事恐吓”、“企图强行进入”等四罪。被告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否认所有控罪,案件押后至九月中预审,其间被告继续准保释候讯。据悉,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将为控方第一证人。

  冯敬恩(22岁),报称学生,被控以一项“刑事恐吓”、一项“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的交替控罪、一项“刑事毁坏”,以及一项“企图强行进入”罪。首项控罪指,被告在2016年1月26日,在香港薄扶林沙宣道五号赛马会跨学科研究大楼正门外,威胁李国章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李受惊。

  而交替控罪则指,被告于同日在相关地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即高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队冧佢!”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或上述行为相当可能导致破坏社会安宁。

  其余两项控罪则分别指,被告与其他不知名的人无合理辩解,而损坏属于香港大学该大楼正门玻璃门门框,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被损,并企图以暴力方式进入该大楼。

  李国章或以证人身份作供

  控方昨日在庭上透露,将会有四名控方证人,并有录影片段,但仍需时处理,故希望先排期作审前覆核。裁判官闻言押后案件至九月二十一日预审,并批准被告继续以一万元保释候讯,另不得接触任何控方证人。据悉,李国章会以控方第一证人身份出庭作供,而其余则为保安人员。

  裁判官又指出,就控方案情而言,被告行为已破坏社会安宁,但现时交替控罪则指被告“相当有可能破坏社会安宁”,故着控方考虑有关控罪。控方表示,会进一步索取法律意见。

  冯敬恩在庭外表示,其他人有机会需要协助警方调查,并相信可能会再有其他同学被拘捕。

  案发于今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会议成员李国章首次以港大校委会主席身份主持会议,逾200名学生及校外示威者,指称校委会拖延成立专责小组检讨大学条例,发起围堵行动。其间,时任港大校委会委员冯敬恩在大楼正门外,高呼“唔好畀李国章走”及“队冧佢”,又与其他人企图以暴力方式进入大楼。

  事件中,大楼一道玻璃门、一道防火门、一个保安站岗台及四支路灯损坏。香港大学校长马斐森事后曾谴责示威者冲击行为,形容当时感到生命受到威胁,表明如有需要会向警方提交事发时现场录像。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