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中秋节前发朋友圈欲轻生 潢川民警多方查找终挽救
2016-09-18 10:45 作者:1

一条轻生朋友圈揪住民警心

多方配合线索逐渐清晰

酒店内民警成功开导
17时38分民警到达该酒店,并与酒店经理见面,一方面向酒店经理了解收集疑似轻生女子微信资料及个人基本信息,此女子微信昵称为“上善若水(茹姐)”,微信号:******,另一方面安排酒店前台人员通过“旅客信息管理系统”及监控进行比对查找,该经理又向民警提供一个叫“焦”的微信网友,称他更了解“上善若水(茹姐)”,民警电话联系上“焦”后了解到,“上善若水(茹姐)”以前在位于宁西路或三环路的一酒家做过服务员,民警得到这个关键信息后立即驱车查找该酒家。
18时30分,因不了解这家酒店,通过在两条路上地毯式排查,终于在宁西路北口二职高学校附近找到该酒家,民警向酒店老板说明来意并提供相片,了解到相片上女子确实在此店做过服务员,并提供女子手机号码,民警拨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18时37分,民警返回环城派出所,并将“上善若水(茹姐)”的微信号与手机号提供给网监大队协助查找,经查此手机号的备注系一个叫李某某的名字,又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全县三十多名李某某同名人员中进行筛选五名疑似人员。
18时45分,民警再次返回**酒店,将这五名疑似人员通过酒店“旅客信息管理系统”比对,系统中的一组入住人员身份证号码与五名疑似人员中的其中一名身份证号码吻合,民警确定这人就是要找的“上善若水(茹姐)”,经查:姓名李某某,女,31岁,潢川县谈店乡人,2016年9月13日4时20分入住该酒店顶楼1607房间。
18时50分,在酒店经理的陪同下,民警到1607房间找到了李某某,通过对其聊天了解到,系婚姻矛盾,财产纠纷,一时想不开,在民警的劝导后,李某某保证不再想、不会再做傻事,积极的面对困难、面对问题、面对生活。
至此,一起可能发生的悲剧终于在各方努力下顺利化解。目前,该女子已经由其家人带回。
潢川民警提醒,大家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对此一定要正确对待。生命诚可贵,切不可因一时的不如意而采取轻生等极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