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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独”入侵 港区人大代表选举须签效忠声明

2016-12-26 08:03 作者:1

  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昨午于北京闭幕,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明年三月五日举行,新一届港澳地区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草案将列入议程 中新社

  大公网12月26日讯(记者李淇)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昨午于北京闭幕,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明年三月五日举行,新一届港澳地区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草案将列入议程。选举办法新增一项规定,参选人要签署声明,表明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宪法和基本法以及支持“一国两制”方针。多名人大代表认同此修订,认为旨在杜绝“港独”势力及分离主义入侵。

  36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将于明年11月举行,本报上月中的报道曾提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到深圳咨询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希望于明年换届选举可以“基本不变,适当完善”为改善方针,增加一份声明,让参选人大代表的人士必须符合一定的政治条件,如绝不可以主张及支持“港独”及接受外国赞助等。

  李飞在今次人大常委会议首日,已经就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作出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通过将有关草案列入明年全国人大会议议程讨论。

  草案列明,下届港区人大选举会在参选报名表上增加一段声明,参选人签署报名表时,必须表明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国家宪法和基本法以及支持“一国两制”方针。

  另外,报名表亦会列明人大代表的选举不允许外国势力介入,因此,参选者也不可以接受国外势力的赞助。

  未提及双重国籍等问题

  有份列席会议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马逢国认为,新增此项改动,与香港近来出现“港独”、分离和“自决”等主张有关,因为中央不希望主张“港独”、“自决”人士参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藉此宣传分离主义。他认为,变动对参选人合理,并强调今次草案主要目的,是让全国人大代表遇上问题时有法可依,以及杜绝外国势力的介入,并未提及双重国籍等问题。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亦表明赞成今次修订,指中央政府见到分离主义及“港独”势力有渐趋猖獗迹象,所以对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程序较为严谨。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田北辰亦表示认同措施。他认为,人大代表相当于国会议员,有份选国家主席,不可能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

  至于参选人是否不能拥有外国护照及双重国籍,有代表指出,今次修订没有明文提及有关限制,但认为参选人可以在他们报名同时申报国籍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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