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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心痛七警望特首特赦 黎栋国:司法程序未完

2017-03-02 08:11 作者:1

  

  图:就七警被囚事件,早前警察两个协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商讨事件

  因为“占领行动”期间备受重大压力,加上挑衅而不当对待被捕人士嘅七位警员早前被法庭判囚两年,而家正在上诉当中。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蒋丽芸(Ann姐)寻日就喺立法会提口头质询话,有意见指出,有唔少参与“占领运动”嘅年轻人系为咗追求理想而误堕法网,亦有小部分执法人员因为被挑衅而被定罪,问政府会唔会考虑按基本法授权行政长官嘅权力,考虑特赦或者减免部分人嘅刑罚。

  黎栋国:司法程序未完

  除咗Ann姐,民建联主席李慧琼(Starry)、同属民建联嘅葛珮帆(EQ)同经民联嘅梁美芬(Pricilla)等建制派议员亦纷纷发言希望政府考虑特赦,为相关人士求情。

  不过,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就解释,行政长官嘅特赦权力同特赦方式自回归后有所改变,同以前港督按英皇制诰嘅特赦唔同。现时行政长官分别以三种唔同方法,分别系按“长期监禁刑罚覆核委员会”嘅建议作出减刑决定、由医生认为囚犯身体条件因为唔同因素不宜收监、或者在囚人士向行政长官提出呈请获得接纳。

  黎栋国话,行政长官会就每宗个案独立作出审慎详细考虑,另外,七名警员而家已经全部上诉,喺所有司法程序未完结之前,政府唔会就个别案件作出评论,行政长官亦唔会行使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嘅刑罚嘅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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