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乱收费发放补贴 学校领导受处分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郭燕群
元旦、春节临近,12月30日,自治区纪委发出通报,曝光了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假借名目收费 违规发放补贴
案件1:2012年~2015年,上林县中学以“赞助费”、有偿补课费等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共计550多万元,用于发放各类补贴。
处理:上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上林县中学原校长李坚和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副校长陈出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副校长周国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覃启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教务处主任杨生友记过处分,给予资助办副主任吴高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案件2:2013年~2015年,上思县民政局违规收取婚检宣传回扣费私设“小金库”共计67640元,用于支付干部职工早餐费用,并购买食品发给干部职工。
处理:上思县纪委分别给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孟杰,办公室负责人梁恩孝党内警告处分。
违反生活纪律 套取经费吃喝
案件1:2015年6月12日,桂林市检察院政治部原副主任李维彬应朋友邀请,饭后到娱乐城KTV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违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有关规定。
处理:桂林市检察院党组免去李维彬政治部副主任职务;桂林市检察院机关党委给予李维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2:2014年9月~11月,北海市科技局副局长罗新平、副调研员明星朗,分别让下属单位市专利办支付个人餐费2599元和2400元。2013年12月~2014年10月,经市专利办主任苏明授意并签字审批,该办以虚假开支套取专项经费79940元,用于其个人和市科技局有关领导吃喝消费以及单位日常开支。2013年8月,经该局下属单位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所长唐磊同意,该所开具虚假发票套取专项经费18000元,用于支付职工集体打球活动费用。
处理:今年6月,北海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罗新平、明星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苏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唐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黄健被免去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