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平代表建议——加强社会信用管理立法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更好(2)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6-03-11
为此,围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更快、更好地建设,王利平代表建议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立法。他在议案中提出,要在加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上进行立法,对于信用信息采集内容、采集渠道、查询方式、信息时效等予以规范,明确信用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效等,明确信息提供者和管理者的权利义务,确定法律责任。
同时,要在推动信用信息成果应用上进行立法,明确应当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政务管理领域和环节,引导商务领域应用。通过立法,规范失信行为的界定主体、分级标准,以及如何处理异议、修复信用信息等内容。
此外,王利平代表还提出,要在规范信用信息奖惩措施上进行立法,明确失信行为对应的惩戒措施及守信者的激励措施。对于信用服务市场,明确信用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监管举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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