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参与“飞单”等非法集资活动问题日益严峻,严重损害银行形象且带来极大法律和声誉风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原则,切实开展风险防控、宣传教育、监测预警、涉案账户查控、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工作,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防范银行业风险的一件大事来抓,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驻工行纪检监察组压实驻在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风险防控三道防线功能,先后研究制定《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办法》《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52类员工异常行为进行重点关注;严格规范销售投资理财产品的业务流程,强化营业场所和员工行为管理,认真落实轮岗、对账、内审、授权等管理要求;始终坚持开展职业操守教育,建设合规文化,打造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员工队伍。对于员工参与“飞单”等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2015年以来,工商银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办理此类案件9件,移送司法机关18人。如吉林分行纪委发现该行客户经理邹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向部分客户推荐北京某公司高息理财产品,同时向客户虚假宣传该产品为工行保本保息产品等违法违纪情况后,立即给予邹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办理。2016年10月,邹某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驻工行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工商银行科技和大数据资源优势,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联动排查机制,综合运用大额资金异常交易、工商注册、信贷管理、信用卡交易、融安e信等数据平台,通过对全员开展经商办企业、信用卡及个贷逾期、高法失信被执行或未结案记录等排查,结合大额异常资金核查及巡视发现的问题,深挖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线索。
2015年以来,工商银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每年对全行43万余名员工进行异常行为排查,共发现并确认存在异常行为9683人(次),涉及民间借贷、违规担保等问题1300余个,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惩教结合,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5000余人次,运用第二、三种形态给予党政纪处理2300余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18人移送司法机关。
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员工使用他行账户过渡资金等问题,驻工行纪检监察组与相关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员工所有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的监测与分析,明确线索搜集、记录分析、识别判断、报告移送等各项工作程序,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要求各分支机构纪委不断拓宽排查渠道,探索创新排查方式。江西分行纪委开展了银行业机构员工异常行为跨行联动排查;深圳分行纪委开展了员工同业账户及征信系统查询;广东潮州分行纪委利用数据仓库(DAS系统)对员工参与股市投资情况和金融资产情况进行了监测排查;河南分行纪委采取了“信号灯”管理模式,将员工异常行为分等级关注,推动管理人员落实排查和帮扶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