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文化 > 文化产业 >

两部门发文优化进口租赁飞机税收征管程序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8-05-17

人民网北京5月15日电(记者孙博洋)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口租赁飞机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6月1日起,海关总署停止对进口租赁飞机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公告》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对申报进口监管方式为1500(租赁不满一年)、1523(租赁贸易)、9800(租赁征税)的租赁飞机(税则品目:8802),海关停止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租赁飞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组织实施。

据了解,这一调整的目的是为优化进口租赁飞机的税收征管程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调整后,租赁服务境内购买方代扣代缴增值税事宜,统一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文化产业

    版画家郑作良作品展在宁波开幕

    资讯排行

    网站简介 - 诚聘英才 - 证件查询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电脑版 - 移动端
    Copyright © 2017 中国国际新闻台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本台所刊登的中国国际新闻台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国际新闻台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