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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庄子走向朱子:道家生态智慧与理学生态伦理的交融

来源: 国学天地O朱子春秋 发布时间:2018-10-09

传承国学 弘扬朱子 不忘初心 一路相随

:朱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吸收和融合了庄子的思想精华,从“万物一理”到仁爱万物,再到即物而穷其理,肯定了天地万物的内在价值。朱熹以为应当尊重仁爱保护自然万物的一切生命,由人类传统的伦理道德向生态环境伦理道德扩展,从各个方面揭示了人与自然万物的和谐一体,更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具有深刻的合理性。

作者简介:徐刚,福建江夏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张丽雪,福州福州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哲学硕士。

朱子作为理学之集大成者,其成就博大精微,在他的理学生态伦理思想体系形成过程中,与吸收庄子的生态智慧精华是分不开的。

从形而上宇宙本体论方面上看,朱子理学对庄子本体思维模式有吸收和发挥;在心性论方面,朱子理学与道家互相排斥,又互相渗透,朱子心统性情理论的形成,与对庄子思想的批判与吸收是分不开的。

一是朱子“理”名称渊源于庄子。“理”是朱子哲学范畴系统的核心,朱子的“理”名称来源与庄子学说极有关联。从本体论角度上看,受到道家老庄“道”论思想的影响与启发。在理学家们的文章阐述中,“道”、“太极”等词语经常直接代替“理”,可以说,“理”即是“道”、“太极”,或者可以说道家老庄思想对“理”字的含义有着直接启发和深远的影响作用。理学集大成者的朱子,就曾明确指出他的哲学范畴“理”与先秦庄子学说极有渊源,直接指出他的哲学范畴“理”字来源于庄子《养生主》故事中的“庖丁解牛”寓言,即“因论‘庖丁解牛’一段,至‘恢恢乎其有余刃’,曰:理之得名以此。目中所见无全牛,熟。”“庖丁解牛”这个寓言故事是庄子讲“道”的“自然无为”却又“无所不为”的本质,朱子对庄子“庖丁解牛”故事所蕴含的义理深为赞同,直接用之来解释“理”的得名。朱子还进一步阐述理与万物的关系,从本体论角度系统地阐发观点,提出了著名的“理一分殊”的重要命题,即“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及在人,则又各自有一个理。”又说:“盖为道理出来处,只是一源。散见事物,都是一个物事做出底。一草一木,与他夏葛冬裘,渴饮饥食,君臣父子,礼乐器数,都是天理流行,活泼泼地。那一件不是从天理中出来!见得透彻后,都是天理。理会不得,则一事各自是一事,一物各自是一物,草木各自是草木,不干自己事。倒是庄老有这般说话。庄子云:‘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言而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由此可见,朱子的“理”范畴和“理一分殊”思想与庄子“万物殊理,道不私”具有莫大的渊源关系。

正如徐复观对老子的评论所说的那样:“老子思想最大贡献之一,在于对自然性的天的生成、创造,提出了新的、有系统的解释。在这一解释之下,才把古代原始宗教的残渣,涤荡得一干二净;中国才出现了由合理思维所构成的形上学的宇宙论。”老子是提出“道”哲学范畴并形成系统思想的第一人,而庄子则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形而上的宇宙论。对于道家思想核心的“道”,庄子是这样描述的:“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很显然,庄子所阐述的道带有生成论和宇宙论的意义。而南宋理学家朱子,他的哲学范畴“理”也带有这种成分,朱子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明代哲学家和教育思想家王廷相因此在《雅述》中认为“老庄谓道生天地,宋儒谓天地之先只有此理,故乃改易面目立论耳,与老庄之旨何殊”。由此可见,朱子对宇宙论有着较多的的关注,他对《太极图说》下了深功夫,一方面说明他对理学本体论的贡献,另一方面也说明他所带的宇宙论的色彩。

理正如道一样,成就万物而又自然而然的。天下万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为的,都有其所以然之“理”,理在物先。因此,人类应该按照万物的本性,因势利导,努力做到像“庖丁解牛”那样,顺应自然。“朱熹之‘理’,既谓自然之理,又谓道德伦理,两者是合而为一的,在朱熹这里,自然万事万物之理就是一种‘物我一体’仁爱之心的延伸。”二是“理一”与“道通为一”。陈鼓应指出:“老子的‘道’,本体论与宇宙论的意味较重,而庄子则将它转化而为心灵的境界。其次,老子特别强调‘道’的‘反’的规律以及‘道’的无为、不争、柔弱、处后、谦下等特性,庄子则全然扬弃这些概念而求精神境界的超升。”他认为庄子对老子“道”思想的发展在于心灵境界的转化。老子的“道”蕴含较重的宇宙论和生成论的成分,而庄子的“道”则蕴含更浓厚的本体论和境界论的色彩。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道”论思想,把“道”从生成论意义提升到本体论意义,这正是庄子“道通为一”思想对老子的“道生万物”思想的提升发展。因此可以说,“道通为一”论是庄子继承和发展老子道论的成就。在庄子的思想范畴里,道具有本体性、遍在性,比如《知北游》篇中的“道”是“无所不在”、“无乎逃物”,《则阳》篇中的“道”是“万物殊理,道不私”,《齐物论》篇的中的“道”是“道通为一”。

那么,朱子理学的“理一”与庄子的“道通为一”有何关系呢?那就是朱子理学具有本体意义和普遍意义的“理”来源于庄子的“道”论。朱子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以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这段话所表达的思想与庄子所说的“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欤!”的意思是相一致的。庄子认为“道”是“无所不在”,而朱子则常说“鸢飞鱼跃,道体无所不在”。只不过在朱子这里,“理”就是“无所不在”的道体,“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莫非一理之流行也。”从鸢飞鱼跃到君仁臣敬,“莫非一理之流行也”。朱子论“理一分殊”说:“太极非是别为一物,即阴阳而在阴阳,即五行而在五行,即万物而在万物。只是一个理而已。因其极至,故名曰太极。”“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这也可以看出与庄子的“道通为一”和道“无所不在”的思想有融合之痕迹。崔大华就认为:“理一分殊的理论观念实际上也正是庄子道的思想观念,是庄子的‘道通为一’和‘道无所不在’两个思想观念的叠合。”

朱子对庄子的道论学说很是赞赏。在《语类》第一十六卷中有不少的记载:

徐仁父问:“汤之《盘铭》日‘日日新’,继以‘作新民’。日新是明德事,而今属之‘作新民’之上。意者,申言新民必本于在我之自新也。”曰:“然。庄子言‘语道而非其序,则非道矣’。横渠云‘如《中庸》文字,直须句句理会过,使其言互相发’。今读《大学》,亦然。”

庄子,不知他何所传授,却自见得道体。盖自孟子之后,荀卿诸公皆不能及。如说“语道而非其序,非道也”,此等议论甚好。度亦须承接得孔门之徒,源流有自。后来佛氏之教有说得好处,皆出于庄子。

子善问“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一节。曰:“大要在‘深造之以道’,此是做工夫处。资,是他资助我,资给我,不是我资他。他那个都是资助我底物事,头头撞着,左边也是,右边也是,都凑着他道理源头处。源头便是那天之明命,滔滔汨汨底,似那一池有源底水。他那源头只管来得不绝,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来供自家用。似那鱼凑活水相似,却似都凑着他源头。且如为人君,便有那仁从那边来;为人臣,便有那个敬从那边来;子之孝,有那孝从那边来;父之慈,有那慈从那边来,只是那道理源头处。庄子说‘将原而往’,便是说这个。自家靠着他原头底这个道理,左右前后都见是这道理。庄子说‘在谷满谷,在坑满坑’,他那资给我底物事深远,自家这里头头凑着他原头。”

盖为道理出来处,只是一源。散见事物,都是一个物事做出底。一草一木,与他夏葛冬裘,渴饥饮食,君臣父子,礼乐器数,都是天理流行,活泼泼地。那一件不是天理中出来!见得透彻后,都是天理。理会不得,则一事各自是一事,一物各自是一物,草木各自是草木,不干自己事。倒是庄老有这般说话。庄子云“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言而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

从上面几段描述中,可以很清楚地体会到朱子对庄子道体学说的赞誉之意。朱子认为,庄子“语道而非其序,非道也”这个话说得甚好,在庄子那里,天理就像那源头之水一样,“滔滔汨汨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此,自然是“在谷满谷,在坑满坑”,连敬、孝、仁、义都可以从这中滋生出来。

同时,朱子还进一步阐述,庄子的“《易》以道阴阳”这句话也体现了他的道论思想,看《语类》里的记载:

庄子分明说“《易》以道阴阳”。要看《易》,须当恁地看,事物都是那阳做出来。

《易》只是个阴阳。庄生曰“《易》以道阴阳”,亦不为无见,如奇偶、刚柔,便只是阴阳做了《易》。

可见,朱子对庄子的“《易》以道阴阳”思想高度认可并非常地赞赏,才会多次提及庄子的这一说法。中国传统文化和易学中最核心的一个概念和范畴是“阴阳”,朱子融会吸收了前人的思想精华,用阴阳气化的运动模式,阐发了一切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源及规律,将“阴阳”范畴吸纳入他的哲学体系中。朱子认为,“《易》只消道‘阴阳’二字括尽”,“《易》只是个阴阳”,这种说法和庄子所说的“《易》以道阴阳”的说法可谓殊途同归。

朱子在对庄子道论思想赞赏之余,还进一步高度认可了庄子对宇宙万物运动变化的观点。《语类》里有记载说:

先生曰:“天其运乎?地其处乎?日月其争于所乎?孰主张是?孰维纲是?孰居无事推而行是?意者其有机缄而不得已邪?意者其运转而不能自止邪?云者为雨乎?雨者为云乎?孰隆施是?孰居无事淫乐而劝是?”庄子这数语甚好,是他见得,方说到此,其才高。

《朱子语类》记载的“天其运乎……”这段话,是出自庄子的《天运》篇,是对宇宙万物运行情况的描写,及对天、地、日、月、风、雨等自然现象的产生,追根溯源所进行的一系列追问和思辨,可见,庄子开始有意识地探寻万物变化的本原,对万物有源的观念开始萌芽了。在朱子看来,庄子能够追问自然现象变化的本原,能够认识到世界万物的运动变化,并知道万物根源是统一性的存在。朱子肯定了庄子这种蕴含理智追求和思考,认为庄子“其才高”。

天地间万物是运动变化的,自然界有其秩序和规则,人类应该认识这些规律,遵循这些秩序,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存共发展。

三是关于“明天理,灭人欲”生态观与庄子思想的融合。

庄子的“道通为一”本体思想对朱子的“理一”学说而言具有重大的意义,从朱子对《养生主》篇故事和寓意的赞赏与深刻理解中,在“天理”范畴的提出与发挥方面,也可以看到朱子思想和庄子思想在心性修养方面互通融合的痕迹。台湾学者罗光就认为“由天道而转到天理,当以庄子为第一人。”

朱子说:“‘君子不以人废言’,言有可取,安得而不取之?”虽然以儒为宗,但他敢于在一定程度上冲破门户之见,他对庄子的思想没有一概否定或者一概肯定,而是具体分析,对庄子的态度也有超出别人之处。庄子《养生主》篇中“庖丁解牛”的寓言故事,被朱子多次引用,可谓达到了“随处体认天理”的境界,可见庄子深深地影响和启发了朱子。

“天理”是朱子理学的核心范畴之一,但“天理”二字早在庄子那时就已经有了。比如“循乎天理”、“依乎天理”、“顺之以天理”等,特别是在庖丁解牛寓言中对“天理”有充分而透彻的阐述。朱子在论庄子《庖丁解牛》中“恢恢乎其有余刃”时说:“理之得名以此,目所见无全牛,熟。”在这里朱子指出了“理”的一种游刃有余的会通境界,在朱子看来,达到了这种会通的至高境界,“理”就从必然、当然进而走向自然。朱子接着又说:“只是顺他道理去,不假思虑,不去伤着他,便可以养生。”阐述了庄子何以由解牛而得出养生,并由解牛中“莫不中音”的神妙意境得出了“为人君便自撞着个仁道理,为人臣便自撞着个敬道理”,以至于孝、慈、信等都“无适而不然”,由此朱子提出“天理乃自然之理,……出于自然之所当为,胸中自是平正,无有谦愧,自是宽泰,无有不足。”这就是,客观外在之“理”内化为心中“天理”的自然流行,自然而然地达到心灵的境界,如行云流水般地行仁践义。在朱子看来,“天理”不仅是宇宙万物派生的的本体,还是“三纲五常”伦理道德的表现,象征着道德的高尚,天理要求善、公、义,而“人欲”则成为道德败坏的标志和只顾个人私利的化身。当然,朱子并没有否定人的正常的生理需求,他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朱子说:“善恶二字,便是天理人欲之实体。”“众人利欲昏蔽,便是恶底心;及其复也,后本然之善心可见。”朱子认为任何生物(包括人)都有维持生存的正常需要,不应该否定;那那些超出正常需要的过分之求才是他所要灭的人欲。

关于天理、人欲之关系,朱子有着特别的阐述,他说:

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

革尽人欲,复尽天理。

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地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学者须要于此体认省察之。

浑然天理便是仁。

这个仁,是爱底意思。

从生态伦理角度出发,朱子宣扬的是一种“存天理,灭人欲”的生态价值观。而程颐、程颢两兄弟谈论到天理、人欲关系的时候,就是直接以庄子作为依据的,“人于天理昏者,是只为嗜欲乱着他。庄子言其嗜欲深者天机浅,此言却最是”。而朱子对庄子则更是赞誉有加,赞赏之词颇多。他说:“庄子云,‘嗜欲深者天机浅’,此言最善。”

针对当时的统治者放纵欲望、追名求利、奢侈挥霍财物的状况,朱子倡导“明天理,灭人欲”思想,认为“事事物物,皆有至理,如一草一木,一禽一兽,皆有理;自家知得万物均气同体。见生不忍见死,闻声不忍食肉,非其时不伐一木,不杀胎,不妖天,不覆巢,此便是和内外。”而在庄子时期,他则提出了“节制物欲”的忠告,当时情况是“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故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湍而大之虫,肖翘之物,莫不失其性。”庄子认为人最高明的见识就是“知止其所不知”。因此庄子强调人类在利用自然万物时,必须遵循自然界的规则和界限,否则就会遭到自然的报复,带来危险与灾难,因而他说:“无迁令,无劝成,过度益也。迁令劝成殆事,美成在久,恶成不及改,可不慎与!”当然,庄子并没有否认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物质需求,反而是肯定了人类生存与发展过程的自然需要,即他所说的:“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我们不难看出,朱子与庄子的思想多有交融相似之处。

从生态伦理角度上看,朱子的“存天理,去人欲”的思想和庄子的“节制物欲”思想,具体的落实到人和自然关系中,就是人应当遵循“天理”(道)的自然规律,在大自然前面,人类应当克制过分的无穷的欲望,否则会“人欲胜则天理灭”,大自然受到损害,反过来,最终也将报复人类,导致人类的受损与灾祸。

四是关于“天人合一”思想的融合。

庄子认为道是万物的最高本原。庄子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授,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已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道“无为无形”,“不可受”,“不可见”,是“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的。庄子说:“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何谓天?何谓人?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在庄子看来,道是自然无为的,而“天道”是“无为”的,“人道”是“有为”的。牛马生来就有四只脚,这就是“自然”;在马头上套个勒,在牛鼻里穿个孔,这就是“人为”,自由、自在不仅是动物的本性,而且也是人的本性。天道的本性就是自然无为,人应该学习和遵循天道的自然无为。不要人为摧毁自然,不要贪得追逐虚名。人们应该遵守这些道理而不违背,才能做到合于“道”而同于“天”,实现“人与天一”。

尽管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一直在延续发展,但正式提出“天人合一”命题的是理学家张载,他在《正蒙·乾坤》中说:“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朱子融合吸收儒佛道之思想精华,对前人的天人观思想进行了总结性的发挥,他将宇宙万物的本原称为“理”,未有天地就先有了“理”,有了“理”才有天地和人,从而明确的将“天理”推到形而上本体的地位,也就把“天理”提升到成为“天人合一”思想的哲学基础地位。

朱子吸收融合了庄子的万物化生的天人观思想,他认为,人与自然界,万物同源并生于天地之间,同样以形气为体,同样以理为性,人类、草木,鸟兽都从“一”派生而来。他说:“圣贤出来,抚临万物,各因其性而导之,如昆虫草木,未尝不顺其性,如取之以时,用之有节,当春生时不歼灭;不覆巢,不杀胎,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朱子所表达的这种爱物惜物,顺其自然的思想,与庄子所说的“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具有不谋而合之巧。

朱子兼采众说,融合吸收了儒、佛、道思想的精华,在继承儒道“天人合一”理念的基础上,创造性地用“天人一理”的命题对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进行了新的阐述。朱子认为,理就同道一样,是统一的法则,支配着由类别不同而形状相异的人和物所组成的有机整体。他将伦理道德从人与人关系扩展到人与自然范围,在他的思想里,人和自然万物是平等的,是密不可分的关系,没有贵贱地位之分,人类对自然界的态度应该是顺应自然本性,“若其性,遂共宣”,“参天地,资化育”,使之充分发展,帮助自然化育万物。人类可以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来实现对美好生活和生命价值的更高追求,但是必须以遵循天理(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只有人和自然和谐共处,才能共同生存共同发展,也才能从中感受到自然和谐之美以及天理流行之乐趣。

从生态伦理角度上看,朱子所表达的“天人一理”思想是一种难得可贵的人与自然统一和谐的生态观,他将人和天地万物紧密联系成一体,实现人与自然相通相融相生、和谐共处的“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

朱子对庄子的整体思维方法也多有吸收融合之处。朱子对庄子思想吸收融合,将宇宙万物的本原统一为“理”,并将天地万物、物理人伦等归结于“万物一理”,也体现了一种整体性思维的方法论。

一是“理一”与“道一”之整体思维方法。庄子继承和发扬了老子的思想,将宇宙世界看成是一个整体存在并将万物的本原归纳为由“道”所决定,万物由“道”而生又复归于“道”,“道无所不在”。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庄子则更进一步阐述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道通为一”,“道无所不在”,“道”即万物所以生之总原理,道之作用,也就是万物之作用,万物所以能成万物,也就是由于道,是自然而成的,也就是“道法自然”。朱子也一样认为宇宙世界是一个整体存在,并将万物的本原归纳为“理”,同时又认为“理”范畴与“太极”与“道”是互相贯通,互相过渡的。他说:

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只此气凝聚处,理便在其中。且如天地间,人物草木禽兽,其生也莫不有种,定不会无种子自地生出一个物事,这个都是气。若理,则只是个净洁空阔底世界,无形迹,他却不会造作。气则能酝酿凝聚生物也。

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

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于天也,既生此人,则天又在人矣。

朱子继承了前人的天人关系思想,将天道与人道合而统一,阐述了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将宇宙世界看成是以理为体,理气相合的有机整体。虽然朱子的“理”不同于庄子的自然意思,他所讲的“理”不仅仅指自然之理,还包括道德之理,但他在肯定“理”与“道”一样贯通天、地、人,并把人道建立在天道的基础上。要求人类遵守自然规则,顺应自然发展的秩序,以实现人与自然真正的“天人合一”。在这一点思想上,与庄子的整体思维是完全一致的。朱子的“理一”论所体现的是一种整体主义思维方法,宇宙天地是一个“理”(即规律),而千姿百态的万物的任何一物又各有一个“理”(即具体规律)。朱子的这种思想,同庄子一样,将宇宙间天地万物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天地万物与人和自然是和谐统一、相互联系、相互补充而又井然有序,是相通相融共生共存的。

二是理气统一与道气贯穿万物。理气关系问题是朱子哲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朱子的理气之辩也正体现了一种整体主义思维方法。

朱子认为“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有是理,便有是气”,“理未尝离乎气”。朱子将宇宙世界看作一个整体的存在,他的理气统一观点,也正可以说明在他的思想中蕴含着对庄子关于宇宙世界关系及道与物关系看法的融合。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在老子看来,道生万物,而万物又复归于道。庄子则说“道通为一”,道“无所不在”,又认为“通天下一气”,“阴阳,气之大者”,“万物之所生恶起?……阴阳相照、相盖、相治”。他将道家老庄所讲的“道”换成了“理”,阐发了“理先气后”、“理在气中”的观点,并进一步将“道”和“理”进行了划分,说:“道是统名,理是细目”,“道字包得大,理是道字里面许多理脉”,“道字宏大,理字精密。”“宏大”和“精密”之别似乎正是老庄道论和朱子理说的区别。朱子勇于打破门户之见,吸收道家思想的精华并且用理气之辩将老庄有所意识但尚未讲明的东西讲了出来,这也正是他的思想超越之处。但同时,朱子一边讲“理不离气”,一边又说“有是理后生是气”,“此本无先后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以来,则须说先有是理”,“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他强调“理”的优先性,就这一点上说,朱子有吸收融合老庄道气贯穿万物整体思维方法的痕迹。

三是朱子“格物”与庄子“识道”。朱子在《语类》中,曾六次引用了庄子的“庖丁解牛”,“借以说明理之得名,理之会通,徐徐观众理,随次渐进,养生之术,无适而不见仁见义。举凡理之观念,为学之方,与修养之道,皆可于庖丁解牛而得。”由此可见,朱子对庄子的“庖丁解牛”寓言所体现的方法论境界也是肯定与赞赏的。

首先,朱子对庄子“庖丁解牛”境界的赞赏。据《语类》记载,朱子列举“庖丁解牛”的故事,用以阐明顺任自然的道理。

问:“庄子云:‘闻解牛,得养生。’如何可以养生?”曰:“只是顺他道理去,不假思虑,不去伤著它,便可以养生。”又曰:“不见全牛,只是见得骨骼自开。”问:“庄子此意如何?”曰:“也是他见得个道理如此。”问:“他本是绝灭道理,如何有所见?”曰:“他也是就他道理中见得如此。”因叹曰:“天下道理,各见得恁地,剖析开去,多少快活!若只鹘突在里,是自欺而已!”

取之左右逢其原,到得熟了,自然日用之间只见许多道理在眼前。东边去也是道理,西边去也是道理,都自凑合得著,故曰“逢其原”。如水之源,流出来,这边也撞著水,那边也撞著水。??庄子说“庖丁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蹄,砉然响然,奏刀瞻然,莫不中音”,正是此意。

因论“庖丁解牛”一段,至“恢恢乎其有余刃”,曰:“理之得名以此。目中所见无全牛,熟。”

由此可见,朱子对庄子的赞赏,他肯定了庖丁解牛的高妙之处正是对理的把握:“目中所见无全牛,熟。”在朱子看来,庖丁解牛时“依乎天理”、“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达到“恢恢乎其有余刃”的高妙境界。这也正表明了认识事物内在本质的过程,庖丁解牛,目中无全牛,正是顺着自然之理。

其次、朱子“格物致知”与庄子“识道”。“格物致知”论是朱子哲学思想的重要命题之一,朱子在“格物致知”方法论中吸收融合了庄子“庖丁解牛”对于“道”的把握的思想。

朱子认为:“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皆有理,一书不读,则缺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缺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则缺了一物道理。须著逐一件与他理会过。”进而阐述实现格物致知的途径,他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失。”

庄子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庄子把“识道”规定为认识的目的和所达到的境界,朱子认为,“格物致知”在于“即物而穷其理”,对理的把握看作是认识的目的,是“至乎其极”,“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在此,“格物致知”与“识道”有殊途同归之境界。朱子认为,要达到“穷理”必须通过“即物”并只有“用力之久”才能“豁然贯通”,这在庄子的《养生主》篇中对“庖丁解牛”所作的解说中得到了很好的说明。庄子指出庖丁“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依乎天理,……善哉!”朱子对“庖丁解牛”故事所蕴含的对于理的追求和求理的方法深表赞叹。庄子的“庖丁解牛”能够深得朱子称赞,正是因为庄子将庖丁解牛的诀窍归结为对“道”的把握,超出了表面上“技”的认识,而要把握道,关键就是“依乎天理”。朱子说:“学者初看文字,只见得个混仑物事。久久看作三两片,以至于十数片,方是长进,如庖丁解牛,目无全牛是也。”庖丁在解牛的实践中反复摸索,终于突破了事物的表象直观,达到了对事物内在的“道”或“理”的把握,这不正是“格物致知”的根本方法之所在吗?朱子认为这种认识的方法是具有普适性的,天地万物既然是一体的,那么就可以“类推”至自然界万物。人与自然是一个不可分割而又和谐的整体存在,是融洽无间的,人类如果违背了自然法则,不仅破坏宇宙秩序和生态平衡,而且必将受到自然的惩罚。人类应当遵循自然规律,顺其自然,任万物充分发展。

朱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吸收和融合了庄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不仅肯定了天地万物的内在价值,而且还提出了尊重仁爱保护自然万物的一切生命,它没有局限在人类传统的伦理道德上,而是将其向生态环境伦理道德扩展延伸,从多方面阐释了人与自然万物乃和谐一体,从而打破了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的局限,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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