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饶戈平表示,“一地两检”是在车站的特定范围实施出入境等方面的内地法律,不是把相关内地法律在香港整体实施/大公报记者 朱晋科摄
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据大公网3月14日讯(记者朱晋科)对于“一地两检”的车上执法权问题,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昨日在北京表示,由内地开出的南行列车应由内地执法人员负责执法,因为若要求行驶中的列车进入香港境内后停驶,让香港执法人员到车上执法,并不现实。他又说,“一地两检”是在车站的特定范围实施出入境等方面的内地法律,不是把相关内地法律在香港整体实施,所以不会透过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做法处理。饶戈平亦希望大家要避免把技术性问题政治化。律政司重申,特区政府一直留意不同人士的意见,包括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提出的意见,而相关意见及建议亦是研究方向之一,强调现阶段未有定论。
正在北京出席“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昨日被传媒问到,若有人在高铁列车上犯罪,应由哪边的执法人员执法。他指出,由内地开出的南行列车应由内地执法人员负责执法,因为列车进入香港境内,是不可能让列车停驶,然后让香港的执法人员上车。至于北行列车的车上执法权问题,饶戈平并无正面回应,只说“一地两检”的问题,应以大局和长远的角度考虑,怎样做才对香港有利。
不需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处理
饶戈平强调,将来高铁西九站若实施“一地两检”,是在车站内特定范围实施出入境或海关管理等方面的内地法律,不是把相关内地法律在香港整体实施,不会违反基本法,亦不用透过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做法处理。
被问到容许内地执法人员在港执法,为何不涉及破坏“一国两制”,饶戈平说,“一地两检”不是强制实施,如果香港政府认为,实施“一地两检”对香港有利和可行,便可以与相关部门沟通,达成协议,再由全国人大来决定。饶戈平又说,有关协议主要是技术上的,例如说明哪些法律和规则适用和有哪些限制,这可参考特区人员在深圳湾执法的做法。
饶戈平续指,中央完全没有必要藉“一地两检”,把内地的法律不加限制地在香港实行,“一地两检”仅仅是为了便利两地的沟通,增加高铁的效用才做的,他希望大家要避免把技术性问题政治化。
此外,港澳办副主任周波被问到高铁追加拨款获立法会通过,“一地两检”问题将如何处理。周波表示,特区政府和内地有关部门正在商讨,希望尽快能够谈妥。深圳市市长许勤表示,深圳高铁已建设好,正等候香港高铁,希望尽快通车。被问到深圳高铁站是否已准备好做“两地两检”,许勤说,正在协调中。
政府称现阶段未有定论
另外,律政司重申,将与高铁“一地两检”相关的内地法律,依据基本法第18条纳入附件三,只是其中一个研究方向,而不是唯一的研究方向。特区政府一直留意不同人士的意见,包括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提出的意见,而相关意见及建议亦是研究方向之一,强调现阶段未有定论。
发言人又表示,特区政府旨在高铁于2018年通车时,落实符合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原则的“一地两检”方案。发言人指,落实“一地两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特区政府与内地相关部委的研究工作仍在积极进行,特区政府在适当时候会向香港社会和立法会交代进展,现阶段仍没有具体方案。
认识宪法才能认同国家
【记者朱晋科】基本法委员委员饶戈平昨日表示,要解决香港人国家认同的问题,需要让他们在法律上认同宪法,尊重宪法。他强调,“一国两制”和基本法都是由宪法而来,香港人应该把宪法和基本法都看成是香港的宪制性法律。
饶戈平表示,“一国两制”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对基本法的片面和不准确的理解,例如有人讲中央的权力只限于外交和国防,动不动就说中央干预香港,但其实中央在基本法中至少有八大项权力。他举例说,中央对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律有备案审查的权力,若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关法律牴触基本法,就有权将法律发回,令其失效。
饶戈平又说,主管港澳工作的官员以及内地学者在香港经常讲基本法,但他们讲的话大部分都没有在媒体出现,媒体只报道採访上的问答,而不报道他们讲的原文,香港市民也看得不多。他指出,正因为香港存在着一个对基本法不准确、不全面的理解,所以在如何实施基本法方面有认识上的障碍,这不利于香港内部形成共识,增加香港与中央的互信。
对于中央多次强调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饶戈平说,香港以前认为实施基本法就行了,宪法无关紧要,但这是一个误区。他强调,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适用于全国境内的所有地方、所有组织和人群,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香港,游离于中国宪法之外,是不可设想的,因为整个国家的宪政体制安排,包括香港和中央的关系,都是宪法的规定。
饶戈平强调,基本法不能够取代宪法的地位,更不能形成以基本法来对抗宪法,“要解决国家认同方面的问题,很重要就是要在法律上认同宪法,要尊重宪法,我们的‘一国两制’也是由宪法来的,要保护‘一国两制’的话,怎么能不保护宪法呢?所以我们要把宪法和基本法都看成是对香港的宪制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