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比特币/路透社
大公网1月29日讯(记者 王嘉杰)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及证监会附属机构投资者教育中心今日联合展开有关“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s,简称ICO)”及“加密货币”所涉风险的公众教育活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表示,投资ICO和投资“加密货币”的风险非常高。并强调“加密货币”的本质并不是货币,而是一种虚拟商品,是没有实物或发行人支持的。
陈浩濂指出,留意到报道较多着眼于其价值飙升,容易令市民将“加密货币”视作为短期炒卖的工具,但市民未必清楚了解“加密货币”的本质及其背后的潜在风险。然而,“加密货币”价格波幅非常大;并且不具备成为支付媒介或电子货币的条件,在香港并不被视为法定货币。
陈浩濂又表示,金管局亦曾多次提醒市民,这些“加密货币”不受金管局监管。基于其高度投机性,金管局也多次呼吁市民要加倍小心有关风险。证监会联同投资者教育中心亦曾经特别呼吁投资者注意ICO及“加密货币”所涉及的潜在诈骗及投资风险。由于ICO及“加密货币”的运作是在网上进行的,在香港可能没有营业点,因此投资者可能面对较高的欺诈风险。
港证监会要求将属于证券的虚拟货币下架
同场的香港证监会仲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表示,ICO目前并无受到监管,参与的初创公司没有盈利、收入及营业纪录等,买卖加密货币的回报资料不明。她表示,香港证监会已要求多家虚拟货币交易所将属于证券的虚拟货币下架,若发现有公司继续向公众发放属证券的加密货币,不排除有进一步行动。
证监会去年曾发表声明,指出如ICO所涉及的虚拟代币符合“证券”的定义,就该类虚拟代币提供交易服务或提供意见,或者管理或推广投资虚拟代币的基金,均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或机构,不论是否位处香港,只要其业务活动是以香港公众为对象,便须获证监会发牌或向证监会注册。
证监会又提醒,过往曾经有一些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倒闭或被黑客入侵,及客户资产遭盗窃或挪用,投资者因而应当明白到使用该等服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