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记者麦润田蔡文豪摄;部分相片由建筑署提供
大公网10月11日讯 (记者曾敏捷)中区两幢地标建筑──终审法院大楼、前政府总部陆续完成活化,获评为法定古迹的终审法院活化百年法庭大厅,仅靠两幅照片重现旧貌。年逾半百的前政府总部内的11条楼梯,包括昔日行政会议成员于会议前后接受传媒采访、俗称“扑咪位”所在的主楼梯,如何力保经典面貌不变,同时符合现今建筑物条例标准,留住港人集体回忆,活化方案考起建筑师。负责今次保育工程的建筑署建筑师形容,保育历史建筑俨如做“哲学题”,没有标准答案,克服三大难关要情理兼备。
可持续发展是建筑大趋势,活化历史建筑近年在香港成为不少建筑师的“考题”。建筑署近年先后完成终审法院大楼及中区政府合署东座及中座的复修工程,两位负责工程的建筑署高级建筑师钟鸣昌、劳志成接受《大公报》专访时形容,保育历史建筑的过程有如解题,保留建筑物历史特色、令旧建筑符合新法例要求,以及令旧建筑满足新使用需求,是解题过程需攻克的三大难关,没有标准答案,惟结果一定要情理兼备。
不断“考古”保留历史特色
中环的终审法院大楼于1912年建成,曾先后用作最高法院及立法会大楼,是中区标志性政府建筑物之一。建筑署在2013年展开工程,将上世纪八十年代改用作立法会的大楼,复修为终审法院。主理这项目的钟鸣昌说,希望复修后呈现1912年最高法院大楼启用时的法庭面貌,惟过去法庭建筑文献有限,加上法庭不准拍照,存档照片只有两张可供参考,还原法庭旧貌甚具挑战,整个复修过程要不断“考古”,顾问团队甚至曾远赴英国翻查相关档案。
至于逾50年楼龄的旧政府总部中座及东座,活化翻新为律政中心,劳志成称,工程虽不涉及大改动,但不少细节位都要特别处理,例如工程涉及的11条楼梯,无论是楼梯阔度、梯级高度以至扶手,全部都不符合现今建筑物条例的要求,需适当处理才能符合新例,两难之处是要在保留建筑特徵元素及符合新法例要求之间,取得平衡。
劳志成举例称,位于中座大堂的主楼梯,连接一楼行政会议厅,是行政长官昔日主持行政会议前后会见记者时的“扑咪”背景,也是不少港人的集体回忆。但楼梯的栏杆高度不足1.1米,不符合现今建筑物条例要求,最常用的应对方法是加装玻璃护栏,“但我估大家不会接受这楼梯两边加玻璃,或仿造相似的新楼梯,那应该怎办呢?”对这道难题,他们费煞思量,最终透过消防专家报告证明这梯不是主要通道,可透过管理安排提醒使用者,豁免加装护栏,保留楼梯原貌。
未决定旧政总围栏是否保留
赋予旧建筑新用途是活化历史建筑的目标,但要满足新需求却不容易。旧政府合署中座及东座的室内楼高只有3.3米,较一般写字楼矮约半米,加装中央冷气、电缆等俗称“风火水电”管道时,不能压缩楼底空间。终院大楼则由于是法定古蹟,加入现代化设备时,须尽量不影响建筑物,事前须做好勘探研究。
“逾百年的建筑曾用作不同用途,大家心目中的‘旧’都可能不同,到底‘定格’于哪一点,才算是‘旧’呢?没有人答到你,做了出来,你就要承担可能面对的批评”,钟鸣昌形容,活化历史建筑俨如做“哲学题”,因为没有标准答案,甚至诸如“修旧如旧”等建筑保育学说也有不同看法。至于一度引起争议的旧政总围栏保留与否,现时未有最终定案,钟鸣昌指,署方会留待西座活化时,一并考虑会否保留现时的围栏,或以相若设计的低围栏取代,“又是另一个‘修旧如旧’的问题,到底我们要截取那个时间点作标准,围栏确是一个时期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