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2月23日讯(记者 张韦韦) 记者从教育部今日召开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发布会上了解到,2015年,全国共有545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1302个县(市区)通过认定,其中,东部地区634个,中部地区367个,西部地区301个。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5地全省范围内均已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广东、湖北、福建三省通过认定的县(市、区)比例均超过80%。
尽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但还没有达到《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所提出的预定目标。在对已通过基本均衡认定的757个县进行监测复查时,督导评估组发现,有9个省份的26个县出现较大滑坡,小学或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不到标准要求;对尚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1600多个县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过程性监测的结果显示,未认定县均衡水平明显低于国家标准、更低于已认定的1300多个县。中、西部地区分别有60%、72.5%的县尚未认定,小学差异系数不达标比例更高,占未认定县总数比例的63%。
此外,城乡学校资源的分布格局与均衡配置受到冲击,城市(县城)学校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凸显,农村学校中微型学校、袖珍班越来越多。2014年,全国城镇小学、初中56人及以上班级比例均在20%左右,其中中部地区的比例在30%左右,部分省则超过40%。另一方面,全国有46%的乡村小学班级人数在25人及以下,中部地区、西部地区这一比例已经接近50%。
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表示,导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未达标的原因既有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也有个别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坚持好“雪中送炭、抬高底部、倾斜薄弱、补齐短板”的原则。部分受检县(市、区)近三年未能全面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要求,缺少保障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