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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敬恩李峯琦围堵校委会案三罪表证成立 下周续审

来源: 大公网 发布时间:2016-12-24

  

  图:冯敬恩(左)和李峯琦冲击校委会案三罪表证成立/大公报记者林少权摄

  大公网12月24日讯(记者 叶汉亮)今年一月发生的围堵港大校委会案昨日于东区裁判法院续审,前港大学生会会长冯敬恩涉嫌恐吓校委会主席李国章,而前外务副会长李峯琦涉阻止救护员将校委纪文凤送院,案件经七天聆讯,控方已完成举证,法庭裁定两名被告刑事恐吓、公众地方扰乱秩序、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等三罪表证成立,案件下周三续审。

  辩方昨透露,四名辩方证人包括港大校长马斐森、时任校委文灼非、港大医学院内科学系荣休教授杨紫芝、港大副校长苏彰德将不会出庭。两名被告亦未决定是否自辩。

  案件首日聆讯传召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出庭。李国章供称,案发时听到冯敬恩多次叫喊“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手臂及膊头更被示威者拍打及抓住,生命受到威胁,强调是冯“煽动示威者攻击我”,“觉得佢(冯)系主谋者攻击我”。李在庭上曾多次形容,当晚现场混乱、失控的情况“癫咗咁”是“暴动”。

  另一名校委纪文凤亦在庭上亦以“暴民”形容当晚情况。她供称,当晚被示威者推出空地,包围她近一小时,不让她离开,其间她“好晕”、“想呕”,觉得“做咗人质”,感到生命受威胁,形容等待上救护车期间是“度日如年”。控方亦传召多名港大保安作供,部分保安供称冯敬恩当晚曾大叫“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亦有保安在庭上认出李峯琦是当晚妨碍救护员前进的男子。

  港大校委会今年1月26日于跨学科研究大楼召开会议,会后李国章和校委会成员包括纪文凤等人欲离开大楼时,遭示威者围堵及推拥。事后被告冯敬恩(22岁)被控刑事恐吓、刑事毁坏、企图强行进入,以及一项刑事恐吓的交替控罪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等四罪,冯于开审前承认刑事毁坏、企图强行进入两罪。被告李峯琦(21岁)则被票控一项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法庭将冯敬恩及李峯琦两宗案件合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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