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清表示,终审法院在聘用外籍法官时应考虑是否熟悉基本法。大公网记者朱晋科摄
大公网3月14日讯(记者朱晋科)外籍法官问题近日引起社会热议,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资深大律师胡汉清在北京接受大公网专访时表示,不应着眼法官的国籍和种族,而是其能力和经验,是否熟悉基本法。他质疑,终审法院在聘用外籍法官方面,未能做到“对症下药”,包括往往外请一些对中国宪法、基本法及香港社会环境不熟悉的普通法地区法官,参与审理涉及基本法的案件,反而一些权威的终审法院法官却被安排审理商业案。
基本法第82条写明:“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现时终审法院审判庭的本地常任法官和海外非常任法官的比例为4:1。胡汉清指,基本法第82条的字眼是“可”,而非“必须”,终审法院外请法官,应该是基于案件的需要,以及该法官有无专门的能力和经验,但问题是现时终审庭所有关于基本法的重要案件,例如居港权案,“为何往往第五个法官,是请一个对中国宪法、基本法、对香港社会环境不熟悉的人呢?”
胡汉清续指,新加坡都有外籍法官制度,其外请的法官都是审理商业案,不涉及宪制的案件,但香港却是背道而驰,例如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列显伦,在香港出世,对宪制熟悉,却往往安排他审理商业案,“点解不给他审这些(涉及基本法的)案呢?是这么巧,排不到他,还是刻意的呢?”
今年适逢香港回归二十年,身兼全国政协委员的胡汉清在今年两会上的提案,建议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在湾仔金紫荆广场举行的香港回归及国庆特别升旗仪式,恢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负责,正如1997年7月1日那日一样。而在维港举行的海上敬礼仪式,改为解放军南海舰队驻港舰艇大队负责,鸣礼炮致意。
胡汉清指,国旗升旗礼有展示国家主权的象征意义,以及扞卫领土完整的政治意涵,应由肩负守疆卫土的军人负责。他又指,现时警方仪仗队的制服仍充满殖民地色彩,警徽只是稍作改动,由皇冠改为特区区徽,若由他们负责升旗礼,难以看到香港已经回归祖国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