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这条道路上,住建部的决心似乎异常坚定。作为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业务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开始考虑通过制定“指导意见”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货币化安置在棚户区改造中的比例。
在此之前,沈阳、湖南长沙等地在棚户区改造中尝试大幅度提到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其收效得到住建部的肯定,并以鼓励的态度向全国推广。而一旦制订指导意见,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的总体精神将进一步得以“刚性”。
货币化安置比例的提高或对商品住房市场产生较大的连带性影响。目前二三线城市高企的商品住房库存可以通过棚改产生的刚性需求而得以削减的机会。而金融和信贷安排,将成为棚改货币化补偿比例能否实质性提高的关键所在。
或将立规
“ 最近部里面开了一个座谈会,主题是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和落实的。在这个会上,提到了要通过完善政策、制定指导意见,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7月15日清晨,一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多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员也向记者表示,在这次座谈会上,住建部高级领导,围绕推进和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主题,做出过上述内容的表态。
2015年初,国务院确定了2015年~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工作规划。2015年~2017年间,全国将完成总计1800万套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因此,涉及到棚改居民的安置方式,就成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通常情况下,棚户区改造安置有“补砖头”和“补人头”两种安置方式。这两种称谓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部的工作术语。前者意指通过住房实物对拆迁户进行安置;后者意指通过货币化的方式,对拆迁户家庭直接进行补偿,由拆迁户家庭在持有货币补偿的情况下,进入住房消费市场,通过购置住房解决安置问题。
“部里面希望提高比例的,是‘补人头’的方式,这个精神早先陈政高部长也开会传达过。”前述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员告诉记者。2015年4月由住建部牵头在南宁、长春召开的全国棚改片区工作会上,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明确强调,要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7月7日,住建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公租房分配入住现场会和棚改工作座谈会。在此次会议上,住建部副部长王宁强调,要制订指导意见,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