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管胡雯)昨天上午,我市启动“昆山市民文明12条”之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昆山交警以直播形式,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进行查处曝光,并向市民介绍礼让斑马线等注意事项及不礼让斑马线典型案例。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共安装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56套,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3万余起。
上午9点20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玉山中队民警在前进路百盛商场门前路段进行不礼让斑马线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避让。同时,车辆礼让时,行人也必须快速通行,不能在斑马线上停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政秘科副科长孙甜表示。现场,民警未查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但发现不少非机动车驾驶人存在骑车与行人一同横过斑马线的危险行为。“非机动车驾驶人通过斑马线时应下车推行,否则视为借道通行,借道通行没有优先通行权,若发生交通事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玉山中队副中队长葛亮解释。
斑马线是引导行人安全过马路的“生命线”“安全线”,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但长期以来,仍有部分驾驶人礼让意识不够强,甚至因此引发交通事故。4月7日下午,刘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斑马线时未减速礼让,与正在横穿马路的李某及道路中心护栏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倒地受伤及护栏、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7月7日上午,法某驾驶面包车在左转弯过程中,未礼让行人,与正在步行通过某路口的陆某、吴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倒地受伤、陆某死亡的交通事故。“在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月内,昆山交警将不定期开展不礼让斑马线查处,并通过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交警大队玉山交警中队指导员蔡叶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