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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市民仔细辨别勿落促销陷阱

来源: 西安晚报 发布时间:2019-11-06

随着“双十一”的来临,各大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场纷纷加大各种促销力度,消费者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虚构“原价”等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在增多。日前,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六条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促销陷阱。

网络消费要理性。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市民,购买前对商品进行必要的了解,不要被低价迷惑,可借助比对工具对各网站的商品进行对比,查看商品参数、相关说明及买家评价;对降价、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商品要认真辨别、仔细对比,核实优惠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蒙骗。在关注商品促销信息的同时,还要了解打折促销活动的条件和规则,以及售后服务条款。

正规电商是首选。在购物时,消费者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正规电商,对朋友圈的“良心货”不要轻信。符合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会在其首页醒目位置公开网络标识、营业执照等信息。

交易安全要重视。消费者千万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以各种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或点击卖家通过QQ、微信等发送的付款链接的页面,要求扫二维码进行付款等,这将会脱离正规网络交易平台的安全监管,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最好选择有第三方担保的购物平台付款,或者与卖家协商货到付款。

预付定金要谨慎。消费者应注意了解商家制定的打折规则、红包使用规则,有的商家故意混淆“定金”与“订金”概念,设置花样繁多的预售模式,误导消费者交付不可退还的定金。消费者要事先与商家沟通,了解定金、订金的法律责任,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

鲜活类商品谨慎买。消费者要慎买急于使用或保质期较短的商品。“双十一”既是网购高峰期,也是物流的高峰期,购买时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心理准备,避免因快递不快,造成商品成“废品”。

消费凭证要保留。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等。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拨打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记者 南江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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