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盐城海事局被授予“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盐城海事局先后获得“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2015—2016年度江苏省水上搜救先进集体”、“2015—2016年度盐城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近年来,该局成功处置了一系列遇险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险情事故,化解了多次社会危机。该局大力服务口岸开放,指导射阳港实现一类口岸临时开放;加强沿海风电项目、港口航道工程等大型海上工程的安全监管与服务,保障盐城沿海重大工程的顺利推进。两年来,海事监管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保持“零记录”,海事社会影响力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