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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降息后 泸州部分市民房贷月供不降反升(2)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6-01-19
原因

银行实行“分段计息”扣款

那么,为什么贷款利率调低,这个月的还款金额反而上升了?泸州一家国有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王先生解释称,出现这些情况主要是因为银行对调息后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方式扣款,即以新房贷利率执行日为限,分元旦前和元旦后两个阶段,以新旧两种利率来计算贷款人新一年1月份的月供。以每月10日为贷款扣款日为例,2016年1月月供利息包括了2015年12月最后21天的以旧利率计算的利息和1月份前10天的以新利率计算的利息,因此,1月份房贷利息下降不明显。

“至于1月月供不降反升,则主要出现在等额本息还款的贷款上,若按照等额本金还款的客户,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王先生介绍,除了贷款利息分段计息以外,1月份执行新利率后,银行会根据贷款的剩余本金、剩余期限、新执行利率重新计算月供归还的本金,因整体利息减少,故1月份归还的本金比去年12月份增幅加大,房贷者还的本金上涨的幅度会超过利息下降的部分,从而使1月月供略高于12月月供。事实上,供房者1月多还的是本金,并不是利息增多,2月份以后,计息方式就会恢复正常,还款金额就会下跌。

对此,银行业内人士提醒,1月的月供并不能代表今年全年的月供标准,应以2月所交的月供金额为准。建议市民在1月月供还款日之前,最好向贷款银行咨询下月月供金额的变化情况,以免因扣款不足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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