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
截至去年底
我市历年累计完成器官捐献32例
其中,大器官 89个、眼角膜12只
另有9人实现遗体捐献
我市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工作
持续保持苏中、苏北领先水平
为挽救生命和医学教育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仅去年我市就实现13例器官捐献,捐献角膜2对,12个肝、26个肾、1个肺、2个心脏,另有3人实现遗体捐献。捐献者中年龄最年轻的28岁,最年长的63岁。他们捐献的器官被移植给了急需的患者,捐献的遗体用于医学教育和科研。
近年来,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红会与市卫计委联合发文,明确任务职责,规定捐献流程。市红会明确赈济救护部专人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全国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取得资格证书,提升协调员开展工作的业务素质。市红会还印制了《器官(遗体)捐献指南》,介绍捐献意义、法律依据、捐献程序等,为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了解到,《盐城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还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拓展爱心传递平台,深入推进生命健康工程。要稳步推进器官(遗体)捐献工作,不断完善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工作机制,建设盐城市器官(遗体)捐献纪念园(碑),定期组织开展捐献缅怀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