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旅游 > 行业 > 正文

合作旅游公司一年前解约 会员称经常违约退款没门(2)

2015-03-23 20:45 作者:

  工商部门

  难定违法 只能调解

  会员联络人陈先生称,目前仍坚持和北京美四季“死磕”的会员有24个家庭,涉及金额70多万元,但他并不确定美四季2000多名会员中“受害”的总人数和金额。由于美四季法人代表玉娥蝶长期在国外,也增加了维权难度。

  北京晨报记者从市旅游委获悉,分时度假目前不属于该部门管理范围。CBD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则称,接到多起投诉后,该所已多次为消费者退费进行调解,但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工商部门无法对美四季采取吊销执照等强制措施。

  “因为美四季和消费者签的是分时度假、而不是旅游合同,实际也委托有资质的旅行社操作,没法认定它超范围经营。”该工作人员解释称,“以往如果企业不给消费者处理问题,我们可以吊销他们的营业执照,但现在没这职权了”。尽管可进行经济处罚,但对帮助会员退款能采取的手段仍以调解为主。他说,目前美四季已开始以不固定金额向消费者退款。

  随后记者就此向美四季商务开发总监田先生求证,但截至发稿对方未予回应。而陈先生称,3月2日被报道后,美四季态度已发生转变,据他所知,3月中旬,已有约五六名会员分别拿到全额和首批2000元的退款。

  ■律师说法

  缺乏监管 涉嫌欺诈

  北京市鑫泰洋律师事务所张力明律师表示,美四季提供的会员合同存在诸多纰漏。另外,他表示,会员合同第二条中约定的“每×年住宿天数为5天”,属于分时度假的典型表现形式,但需明确的是,分时度假并非违法经营模式,但由于监管机制和法律设计存在漏洞,有人借分时度假之名行诈骗之实。“如果美四季的目的就不是认真履约组织旅游、度假,而想吸纳会费,那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张力明说。

  晨报96101现场新闻

  记者 铁瑾

  ■名字解释

  分时度假,酒店或度假村的某间客房按10至40年的期限,以会员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给客户,客户获得每年前往相应地点住宿即度假的权利,既满足消费者需求,又有效利用旅游资源,属于一种互利共赢的经营方式。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