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四川(楼盘)德阳中江市民黄光富拿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款。这意味着,在奔波一年多后,价值上千万元的房产被他成功追回。
在这起案件中,中江县冯店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冯店信用社”)为追回借款,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一年的情况下,偷偷将“催收借款通知单”的日期由“2002年”改为“2003年”。通过诉讼,成功将黄光富等人做抵押的多处房产占为己有。
谁知,细心的中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多次翻阅卷宗时,发现了这一极其微小的细节。并通过近一年的大量搜证,最终成功抗诉了这起千万元大案。
而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需要催款通知书原件作为关键证据。当事人之一黄光乾(黄光富之兄)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催款通知书原件。“他高兴得很,一阵狂笑,然后打了个电话,结果因为有高血压,兴奋过度,不到5分钟就死了。”黄光富说。
比对原件后,检察官向德阳(楼盘)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2012年,该案审结。黄光富等人偿还欠款,冯店农村信用社归还5处房产。
(据《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