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监督法有关规定以及2018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将对市国资办等6个部门的工作开展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市国资办、国土局、交通局、民宗局、市场监管局、昆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评议内容
1. 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情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用权等方面的情况;
2.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完成市重点工作的情况;
3. 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4. 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议案、代表建议,以及为民办事等方面的情况;
5. 领导班子建设和“忠诚、担当、落实、创新、清正”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
6. 其他需要评议的事项。
三、征求意见时间
7月17日至8月16日。
为全面了解掌握以上被评议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对以上被评议部门的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16日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
通信地址:昆山市人大
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2-57314505
57359091
传 真:0512-57314519
电子邮箱:
ksrdxx@126.com
昆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