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沈阳市针对网友给市长的15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沈阳市市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您好领导,沈北新区道义人杰水岸人杰湖到地铁口根本没有人行道,没有红绿灯,每天车来车往基本速度在60以上,可快了,容易发生撞人事件,人杰湖旁边路灯始终不安装,晚上漆黑一片,不知道为啥修理的人杰湖公园我们始终见不到,只有简单的在地铁口修几米得人行道,然后中了几棵树让我们百姓失望透顶,希望领导们能看见。这就是敷衍了事,始终处在最开始时期,路灯,红绿灯也得安装好几年。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沈北新区道义地区人杰湖周边道路规划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路段为蒲北路。关于红绿灯问题,沈北新区政府会充分考虑您的建议,责成相关部门对该路段进行监测,如达到建设条件,会尽快列入城建计划内。 关于路灯问题,蒲北路路灯已列入城建计划内,预计2019年春季进行施工。 关于人杰湖公园建设问题,人杰湖公园改造项目包含在蒲河改造项目中,原本已列入2018年城建计划内,由于修建沈蒲半马赛道,与景观建设交叉,故景观建设顺延。沈北新区政府计划2019年修建沈蒲半马赛道,人杰湖景观建设预计2020年施工。 关于人行道问题,沈北新区暂时没有新建计划,拟列入2019年城建计划内进行修建。 工作人员已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市长你好,我是住在皇姑区百花山路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住户,2011年办理了经济适用房小区的手续,入住至今已有六年多,也去过皇姑区房产局咨询过,说是政府盖的楼手续不全,我们的产权证至今也办理不了,当初花了20万现金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产权证也没办法出售请市长帮忙,过问下何时我们才能办产权证。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皇姑区百花山路小区房证办理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 百花山路经济适用房位于皇姑区百花山路6号,由皇姑区重点项目办承建,2012年1月办理入住。由于该项目缺少办理房证所需手续,故一直未办理房证。现皇姑区重点项目办接收单位正在整理相关手续,待手续移交后,皇姑区房产局将按照解遗程序为小区居民办理房证。 工作人员已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浑南新区长青南街在水一方小区东园和雍熙金园之间有一排车库,堵住车库门把临街墙改成门市房想问一下市规划局,这有没有审批手续,是不是违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浑南区在水一方小区车库违建问题,现答复如下:经调查,在水一方小区由辽宁荣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小区车库违建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2006年3月24日,浑南区执法局对此车库下达了《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因开发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车库的行为违反了《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故依法限定其于2006年4月8日前进行整改。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复议亦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浑南区执法局于2006年9月26日向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了具体行政处罚的证据和法律依据。2006年12月13日,经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浑南区执法局未提供出开发单位行为是否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法定事实的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裁定不予强制执行。2007年9月27日,开发公司履行了浑南区执法局曾做出的387882元行政处罚。鉴于此,在水一方小区车库合理使用。 工作人员已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浑南新区在水一方小区东园和雍玺金园小区之间有一排火热的门市房,据说有五十多家正在营业的小商户。这片门市房十年前就是违建车库,行政执法做过整改通知,十年之后开发商把违建车库直接后墙改成临街门变成门市房了,不用任何政府审批,然后可以堂而皇之的出售出租,其中还有做盒饭的几家黑作坊,由于他们排风直接排到在水一方小区内,园区内的住户夏天都无法开窗。违建拆除这么难吗?十多年可以从违建车库变成违建门市,应该怎么解决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浑南区在水一方小区车库违建问题,现答复如下:经调查,在水一方小区由辽宁荣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小区车库违建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2006年3月24日,浑南区执法局对此车库下达了《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因开发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车库的行为违反了《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故依法限定其于2006年4月8日前进行整改。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复议亦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浑南区执法局于2006年9月26日向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了具体行政处罚的证据和法律依据。2006年12月13日,经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浑南区执法局未提供出开发单位行为是否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法定事实的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裁定不予强制执行。2007年9月27日,开发公司履行了浑南区执法局曾做出的387882元行政处罚。鉴于此,在水一方小区车库合理使用。 关于您提到的车库墙改门问题,浑南区执法局曾对小区东园南侧车库下达了整改通告,但该商户并未按期自行整改。近期,浑南区五三街道已向浑南区法制办、规划等部门发函,等待认定结果,待认定完毕后,五三街道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处理决定执行。 关于您提到的黑作坊问题,浑南区五三街道联合食品安全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检查,该处经营地点中,部分带有盒饭内容的店面处于关门状态,没有排烟行为,开门营业的其他相关商户均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工作人员已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 沈阳市老龄化问题严重已是不争的事实,按理说,旧楼加装电梯是面对问题而做出的积极反应。对此,我曾与市小区办联系过,表述我所居住的万泉小区当在进行提升改造,应该把旧楼加装电梯列入其中。可令人深感遗憾的是,面对问题的表现是退缩、消极,不相信解决问题的方法要比问题多。 据了解,沈阳市目前还未加装过一部电梯,对此,希望市长多关注此项提升老龄人生活品质的事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为提升城市环境,市政府每年都会投入部分资金对老旧小区实施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其中包括外墙保温、墙体粉刷等。但目前小区改造工程中,暂未包含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项目。 按照沈阳市现行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政策要求,增设电梯资金筹集办法如下:已建立商品房维修资金的住宅,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不足部分由所惠及的业主自行筹集;对于未建立商品房维修资金的老旧住宅区,涉及费用由所惠及的业主自行筹集。 按照此政策要求,您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组织惠及的居民开展意向调查,待惠及居民全体同意后,可自行筹集费用增设电梯。 工作人员已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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