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丁把前女友阿娟告上法庭,想要回自己给她还婚房贷款的84万元。庭审中,阿娟却称老丁给她的钱是补偿款。这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老丁和阿娟相识后,为了在一起,两人先后离婚,可单身后的两人闹起了矛盾,阿娟两次人工流产,而老丁却想着和前妻复婚。考虑到两人确实不会结婚,老丁把阿娟告上法庭,想要回之前给她的钱。12月2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邓雯婷
事件
婚不结了,前男友让她还钱
1968年出生的老丁,认识并爱上比他小15岁的阿娟,为了在一起,两人先后离婚。2017年3月,离婚后一个月,阿娟买了套房,产权人是她。买房后,男友老丁给了她5万元。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8日,老丁又分别给了阿娟30万元和40万元。其实,两人刚开始的时候感情很好,也是奔着结婚去的,阿娟还曾看望过老丁的母亲。根据双方的微信记录反映,老丁一直想跟阿娟结婚,两人也曾同居过。
然而,随着相处的时间越长,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深,老丁想着和前妻复婚,而阿娟对他越来越不满。2017年6月和12月,阿娟曾两次人工流产。
2019年1月,阿娟收到律师函,竟是老丁要她还钱。老丁表示,当初是为了和阿娟结婚,才给了她75万元用来提前还婚房的房贷。此外,还陆续给了她9万元还房贷。现在,既然两人不可能结婚,阿娟应该归还这84万元。
庭审中,阿娟表示,老丁说的是假话。离婚后,她分得100万元左右的现金,因为没地方住,就用这笔钱作首付买了套房,并不是老丁所说的婚房。此外,她否认老丁曾给过她9万元,而那5万元是老丁给的零花钱。2017年11月,尽管她怀着孕,老丁却想着和前妻复婚,然后逼她去流产。因为两次流产,加上感情付出很多,她伤心了很久。“孩子都流掉了,怎么还可能结婚?那70万元是老丁给我的补偿款,现在他想要回这笔钱,是没有依据的。”
法院
女方归还40万合规合情
由于两人各执一词,最终调解无效。法院认定,老丁提出的那9万元缺乏依据,不予认定。至于老丁转账的75万元,阿娟该不该还?法院认为,老丁和阿娟确实有过结婚的愿望,但随着了解的深入,双方感情破裂。老丁给钱是基于想和阿娟结婚的愿望,属于赠与。而现在双方结婚的目的已经不可能达到,因此老丁想要回这笔钱符合情理,也符合法律规定。不过,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过,这笔钱不能全额予以返还。而阿娟离婚后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买房,老丁给她一定的经济帮助也是符合常理的。结合阿娟的流产时间,对于她提出的补偿,即75万元中的30万元,法院认为符合一定情理。而另外的40万元,阿娟提出是补偿,缺乏一定的说服力。剩下的5万元,数额不大,阿娟用于日常花费也无不可。综合双方相处的关系情况及时间,法院酌定阿娟归还老丁4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阿娟返还老丁40万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