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式古建筑拆解后纷纷在外地或海外复原,其实也引来过很大的争议。2013年,影视明星成龙打算将收藏的4栋徽式古建筑捐赠给新加坡一所高校,引来一片批评。同年,他向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政府捐赠一栋徽式古建筑,却获得了很多赞誉。
由于保护上存在不足,不仅仅是江西境内的古徽式建筑在外迁,连安徽境内的徽式古建筑也未能幸免。为此,安徽省1997年颁布了《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规定动迁百年老宅需按程序申报。
尽管如此,一些皖南古民居依然难改被“外迁”的命运。主要原因是有限的地方财政,无法支撑古建筑保护的巨额维护费用。同时,古民居大部分产权仍属私人所有,一些商人、民间收藏者利用当年相关保护制度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空当,向当地居民收购私人产权的古民居,大量古民居因此而流失外迁。
“古建筑的异地复建,尽管是比让古建筑在原地毁坏好一些,但也仅是权宜之计,不宜提倡更不能鼓励。”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副会长、广西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中心副主任廖明君认为,古建筑是一个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承载着民族的历史、建造技艺和文化记忆,是古老的民族智慧的艺术结晶。不宜过多强调因原地保护条件缺乏而提倡古建筑异地复建,而应站在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从留住民族之根的重要性来重视古建筑的保护传承。
“中国各地民居的特色是适应不同地理环境的产物,徽式古民居是立足于安徽南部气候条件、山区地形而形成的地域特色建筑。离开了其赖以产生的乡土环境,就难以理解地理环境对民居建筑的作用机制。”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郑维宽认为,古建筑的物化形态可以复原、重建,但是离开了建筑原先的地理环境和文化土壤,再怎么“原汁原味”地复原,也失去了它本身蕴含的文化,其历史文化价值也就大打折扣。
“国家应出台措施,对包括徽式古民居在内的中国传统古建筑进行地域性保护,而不是仅限于保护其中的个别建筑。”郑维宽说。
(本报记者 刘昆 本报通讯员 骆南华 周仕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