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市印发《关于强化安环消防领域信用信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领域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我市信用手段全面嵌入监管制度的一项举措。
近年来,我市将信用手段全面嵌入监管制度和信息系统,实现信用监管“双嵌入”,在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运用行政、市场、社会、道德等措施,实现差异化管理,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戒,从而提高管理质效,促进市场规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我市全力推进“一网三库一平台”建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为全市40万余市场主体、268万余自然人、5.4万余国家规定的重点职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归集信息2.2亿条,其中社会法人信用信息1745万余条。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开放数据端口,努力实现数据库纵向直联。通过“中国昆山”“信用昆山”网公示“红名单”1027个、“黑名单”326个,失信被执行人1.7万余个,行政处罚信息3450条,行政许可信息14万余条,平台共享用户65个,主要信息源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开发市级联合奖惩应用平台,实现联合奖惩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在此基础上,我市将信用手段全面嵌入信息系统,截至目前,与财政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11个部门业务系统直联,实现信用信息在专项资金申报、双随机抽查、公共资源交易等系统实时共享和应用。
一段时间以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在全市各类评优评先、项目审批、政府资金安排、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核查,累计为市各有关部门提供信用核查报告201批次,涉及企业13432家、自然人478人。我市将信用手段全面嵌入监管制度,先后印发了《昆山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出台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出租房屋、城市管理、医疗卫生、校外培训机构和涉审中介机构等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实施方案,力求以信用工作的新举措推动“老大难”问题的新突破。截至目前,市级层面出台信用监管有关文件40余个,市各有关单位先后出台或转发信用制度文件近300个,重点领域信用制度体系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