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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调整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8-06-22

7月1日起,昆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新变化。日前,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要求,将调整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留存额。对办理归还各类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含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至少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不含新职工住房补贴)。

据了解,以前缴存职工在归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包含还贷委托提取公积金)时,其个人公积金账户最少需要留存1000元。7月1日起,则需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不含新职工住房补贴)。也就是说,如果月缴存公积金大于1000元(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例如每月缴2000元,从7月起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时,个人账户留存金额就是2000元,意味着从公积金个人账户里委托提取划转到还贷银行卡上的钱可能比6月份少。如果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小于1000元(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例如每月缴600元,从7月起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时,个人账户就只需要留存600元,意味着从公积金个人账户里委托提取划转到还贷银行卡上的钱多了。

每月18日和26日是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扣款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所有缴存职工,特别是每月还款额大于或者等于公积金每月缴存额的缴存职工,务必关注划转到银行卡的公积金金额,并且及时补足银行卡资金,避免银行卡资金不足导致偿还贷款逾期,影响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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