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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开门3天收案20多件 打海事官司不再“两头跑”了

来源: 中国江苏网 发布时间:2019-12-07

 中国江苏网讯 南京海事法院4日正式履职,成为我国第11家海事法院。这是继今年6月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之后,法治江苏建设中的又一件大事,也是我省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的有力保障。6日上午,记者探访“开张”后的南京海事法院。

  上午9点,南京海事法院立案庭内,从全国各地赶来立案的当事人络绎不绝。工作人员一边耐心地指导当事人填写相关材料,一边回答各种提问。江苏千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小朝早上7点多从仪征出发,9点多已经把一起涉及船舶买卖合同的诉状提交给南京海事法院,完成立案。他说,过去打海事官司要先开车到南京,再坐高铁到武汉海事法院。“一年得往返几十趟,非常累人!”去年,为了一场标的额仅2万元的合同纠纷,余小朝不得不多次往返仪征、宜昌。“现在海事法院设到了南京,当天开车往返,比以前方便太多了!”

  过去,由于我省境内没有专门的海事法院,相关案件主要向上海、武汉两家海事法院起诉。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尤其是港口经济和航运事业的快速发展,发生在我省境内的海事海商纠纷逐渐增多,虽然上海海事法院和武汉海事法院分别在江苏设立了专门法庭,但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南京海事法院由此应运而生。

  南京海事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沈菁说,“家门口”打官司颇受当事人欢迎,4日正式履职当天,海事法院就收案11件,到6日中午,收案总量达到20多件,还有不少人打来电话咨询。“根据前期调研分析,南京海事法院的案件量在全国11家海事法院中肯定靠前,根据江苏造船业发达等现实情况,海商合同纠纷类案件会占到很大比重。”沈菁说。

  目前,南京海事法院在连云港、南通、泰州、苏州设立4个派出法庭。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南京海事法院实行跨域立案,当事人可在南京海事法院总部或者任一派出法庭办理立案。记者 耿 联 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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