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由于你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违反了相关交通安全法规,请下车接受教育。”7月18日上午早高峰期间,一名女子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被正在玉山广场执勤的民警拦住处罚。之后,该女子还抄写了一份承诺书,保证今后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据了解,为培养市民文明出行的习惯,昆山交警在前进路人民路、前进路长江路、长江路萧林路、北门路花园路设置4个文明交通劝导点。当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并处罚后,还需选择抄写承诺书、试当交通管理员、朋友圈集赞等方式,来加深自己对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