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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养老 政策来“撑腰”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9-09-05

核心提示:多项税费优惠,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近日,《昆山市扶持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被全市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频频转发,几乎刷屏。

多项税费优惠,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近日,《昆山市扶持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被全市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频频转发,几乎刷屏。

当前,我市共有老年人口18.7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0.73%。随着老龄化形势的日趋严峻,居民对多层次、高质量养老的需求日益强烈,民政部门按照“品质化、社会化、法治化”要求,坚持高标准为城乡五保老人、低收入人群、重点优抚对象等提供无偿或低偿的供养、照护服务,还设立多项政府补贴,探索招投标、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激活社会力量,丰富居民养老服务选项、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家庭尽责、互助共济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意见规定,对民办养老机构,将按照新建和改建两种情况分别给予25000元/张床位和15000元/张床位的一次性补贴;对民办日间照料中心,将按照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400平方米、600平方米、800平方米以上等标准,每年分别补贴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对民办助餐点,按照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100平方米、150平方米、200平方米以上等标准,每年分别补贴3万元、4万元、5万元、7万元,并从建成运营第一年开始连续补贴3年。

近年来,市民政局利用“互联网+”思维探索“智慧养老”,引进“乐惠居”“安康通”等养老服务组织,建设“虚拟养老院”,为政府援助补助对象和高龄老人提供会员制公益居家养老服务,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基于此,市民政局专门设立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补贴,对部分失能老人给予每人每月150元、失能老人给予每人每月250元的补助。同时,增加护理站的建设补贴并将其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单位,给予建设及设施设置添置50%的补贴费用,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

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关键在吸引和培养大量养老服务人才。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每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10人及以上,且履行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均满1年及以上的,我市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招用本市户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每吸纳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市民政局还将积极为相关组织和机构提供不同层次的入职人员免费岗位培训。

机构有“红包”,个人也有实惠。市民政局对与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从事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护理、康复治疗、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社会工作、康复辅助器具应用与服务等养老服务工作,连续满5年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给予3万~6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对参加养老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在本市养老服务组织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为老服务人员,给予每人500元到3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等。

据了解,到2020年,全市公建养老机构民营化率将力争达到80%,全市社会力量运营床位数占比达70%,全市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率达70%;全市免费培训500名以上养老护理人员,确保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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