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领域越来越广
除此之外,在我区所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可看出,这些案件所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其中,越是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越为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基层政府干部、村委会成员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发放等工作中的职务犯罪同样呈高发态势。
例如,上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张建明,在工商执法过程收受他人贿赂9.1万元后为他人销售不合格化肥提供便利,该检查而不检查、该立案而不立案、该罚款而不罚款或者从轻罚款,使大量不合格化肥在上林县范围内得以销售,被法院以受贿罪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戴士友,也因同样的原因被法院以受贿罪和食品监管失职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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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手段更加隐蔽
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也是今年以来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大特点。为规避法律、逃避打击,犯罪分子采取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通过“交易”差价、“股份”分红、“投资”收益、“劳动”报酬、约定由行贿人暂时保管贿赂款等形式收受贿赂,犯罪手段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
同时,我区法院还审理了一批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窝案。如审结了钦州水利系统窝案33件3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达13人,其中钦州市水利局原局长彭伟信受贿12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审结了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窝案13件1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人,其中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俸荣臻受贿49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